焦作人大

焦作人大

  焦作市人民代表大會是焦作市的國家權力機關。

  焦作市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五年,每年至少舉行一次會議。會議由焦作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召集。如果常務委員會認為必要,或者經過五分之一以上的代表提議,可以臨時召集市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市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必須在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時,方能舉行。

  焦作市人民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保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上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決議的遵守和執行,保證國家計劃和國家預算的執行。

  根據本市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在不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省地方性法規相抵觸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規,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后施行,并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

  審查和批準本市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預算以及它們執行情況的報告。

  討論、決定本市的政治、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環境和資源保護、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項。

  選舉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主任、副主任、秘書長和委員;選舉市人民政府的市長、副市長;選舉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和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選出的檢察長須報經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選舉本市出席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決定是否接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市人民政府領導人員、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和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辭職。

  有權罷免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市人民政府組成人員、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和本市選出的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罷免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須報經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

  聽取和審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工作報告,聽取和審查市人民政府和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報告。

  改變或者撤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不適當的決議,撤銷市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保護社會主義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保障少數民族的權利;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婦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項權利。

  焦作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焦作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是焦作市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對焦作市人民代表大會負責并報告工作。

  常務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秘書長、委員若干人組成,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由焦作市人民代表大會在代表中選舉產生。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不得擔任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的職務。常務委員會每屆任期與焦作市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

  常務委員會會議由主任召集,每兩個月至少舉行一次。常務委員會的決議,須經常務委員會全體組成人員的過半數通過。

  常務委員會行使下列職權: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保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上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決議的遵守和執行。

  在焦作市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根據本市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在不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省的地方性法規相抵觸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規,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后施行,并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

  領導或者主持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

  召集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

  討論決定本市政治、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環境和資源保護、民政、民族工作的重大事項;根據本級人民政府的建議,決定對本市國民經濟社會發展計劃和預算的部分變更;決定授予地方的榮譽稱號。

  監督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的工作;撤銷區、縣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不適當的決議;撤銷市人民政府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受理人民群眾對焦作市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申訴和意見。

  在焦作市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決定副市長的個別任免;在市長、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市人民檢察院撿察長因故不能擔任職務的時候,決定代理人選;決定市人民政府組成人員、市人民法院審判人員、市人民檢察院檢察人員的任免;在焦作市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決定撤銷個別副市長的職務;決定撤銷由它任命的市人民政府其他組成人員和市人民法院審判人員、市人民檢察院檢察人員的職務;在焦作市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補選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出缺的代表和罷免個別代表。

  常務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和秘書長組成主任會議,主任會議處理常務委員會的重要日常工作。

  1981年11月,焦作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根據五屆人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決定設立并選舉產生了焦作市人大常委會。于1984年12月、1989年4月、1994年1月、1999年1月、2004年4月、2009年4月、2014年3月、2018年9月、2023年1月九次換屆,現為焦作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